全国林改的鲜亮旗帜“333体育app下载安装”

2025-01-26
本文摘要:——辽宁省本溪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调查中国绿色时报2月1日报道2003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颁布以后,福建、江西、辽宁、浙江等省率先开展新一轮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辽宁省本溪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调查中国绿色时报2月1日报道2003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颁布以后,福建、江西、辽宁、浙江等省率先开展新一轮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从此,新中国成立以来林权制度在经历了土地改革时期的分林到户,农业合作化时期的山林入社,人民公社时期的山林集体所有、集体经营,以及上世纪80年代初的稳定山权林权、划定自留山,确定林业生产责任制的三定这4次较大调整后,跨入了一个崭新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主的产权制度改革。这一轮林权制度改革,是将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从耕地向林地的拓展和延伸,是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生产关系又一次大的变革。

它有哪些成效和经验,林改的深入发展还有哪些问题需要进一步解决?2010年8月17日至24日,我们到被国家林业局局长贾治邦同志评价为全国林改当之无愧、名副其实的一面鲜亮旗帜的辽宁省本溪市进行了专题调研。一、从困境中走出一条顺应群众意愿、符合本地实际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之路本溪市位于辽宁省东南部,地处辽东半岛腹地,是一个山多田地少的地区,全境林业用地1018万亩,占国土面积的80.2%,有林地面积945万亩,而耕地面积只有72万亩。全市农村人均耕地不足1.4亩,人均林地却有18亩,是耕地的13倍。

改革开放以来,本溪曾对集体林地经营进行两次改革。第一次是在上世纪80年代初期的林业三定工作;第二次是1997年至2000年开展的以办好股份制合作林场、合作林场两场,完善管护承包、经营承包两包,放活责任山、自留山两山,规范两卖、减轻林农负担、大力发展林业产业化为主的集体林改革。这两次改革促进了林业的发展,但并未触及带有根本性、实质性的产权问题,林农没有经营权、参与权和利益分配权。集体林所有权仍归集体所有,而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主要为乡有、村有、组有和共有,少量的是个人所有。

林业经营管理分集体统一经营管理、承包经营、承包管护、个人经营管理(自留山、四荒拍卖、林木转让、承包造林)、合作造林等多种方式。集体山林成为村集体唯一的资产,村集体靠采伐、转让山林办公益事业维持运转。集体林地经营在管理方法、资金使用、收益分配上存在很多问题。在管理方法上,村干部说了算;在资金使用上,村干部一支笔;在收益分配上,搞平均分配或平均抵顶税费。

群众说,集体林就是干部林,结果林不归我,我不爱林;利不连我,我不营林;责不罚我,我不护林。干群矛盾不断加深,乱砍滥伐持续发生,森林保护难度加大,生态环境不断恶化,生存条件不断恶劣,农村社会不稳定因素增加。群众对此极为不满,强烈要求改变这种状况。

据本溪市林业部门对桓仁县铧尖子镇6个村进行的民意调查,除5%的林农认为改不改无所谓和5%的林农不赞同林改之外,90%的林农都赞同林改。因此,林改反映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意愿,是民心所向。正当集体林经营陷入困境时,辽宁省作为全国集体林改试点省份之一,率先在本溪市开展新一轮集林改试点。在省政府的大力支持和省林业厅的指导下,2005年2月26日,本溪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深化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

2005年3月,本溪市在本溪县东营坊乡、桓仁县铧尖子镇和明山区大峪沟村共17个村开展林改试点。8月,在全市铺开。林改分为主体改革和配套改革两步进行。

第一步,全面推进以明晰产权,承包到户为核心的主体改革。本溪市在对集体林地进行承包到户之前,先处理好历史遗留问题:(1)对已经划定的自留山,确定由农户长期无偿使用,允许继承。(2)对三定时确定的承包山原则上执行原合同。

(3)对已与集体签订合同并造林的,核实确认后予以确权发证;对未与集体签订合同但已造林的,双方协商后补签合同,确权发证。(4)对1997年以来承包经营、承包管护的山林,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进行完善。

(5)对已经流转的集体山林进行规范。在此基础上,对剩余集体林地,实行明析产权、承包到户,即对仍由集体统一经营的商品林和一般、重点公益林,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民主决策,面向内部以户或联户为单位划片承包经营,明晰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

对部分少林村,也本着先内后外的原则,经评估作价后,采取公开招标、竞价拍卖等方式,将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或社会其他成员。经过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意,也可适当保留部分商品林由集体统一经营,但最高不超过5%,所得收入用于公益事业。经过近一年的时间,到2006年6月,本溪市基本完成了全市38个乡镇、267个村的主体改革任务,产权落实到户的集体林地面积833.9万亩。

有15万农户、52.5万农村人口参与了改革,参与率达到98%,群众满意率高达99%。第一步主体经营权的改革,把山包到户、把林包到户、还山于民、还利于民、还权于民,使农民有了属于自己的生产资料,成了山林真正的主人。这关键的一步,为农民靠山吃山,靠山致富打下坚实基础。

老百姓把这次林改精辟归纳为: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干部群众都反映:这次林改,老百姓都很拥护,要是跟30年前的土地承包责任制一起进行就好了。

第二步,完善政策,健全服务,规范管理的深化改革。林地承包到户后,农民都把林地看成是兴家致富的生产资料,都愿意投入人力、物力、财力经营。但是,农民在营林、发展林业经济、利用金山增收致富的过程中又遇到了一系列的问题,总结起来,有五难:束缚太多,放活经营难;管理分散,农民办事难;经营分散,闯市场难;技术缺乏,搞经营难;资金短缺,大发展难。对此,本溪市进一步从完善政策和健全服务两个方面进行深化改革,破解农民面临的难题,采取了6项重大改革措施。

一是放活森林经营权。本溪市林业局下发《关于切实加强森林经营工作的意见》,确定了与林业产业相结合的低产低效林改造、果材兼用林培育、林地复合经营等7类重点森林经营模式,供农户参考,指导农民发展林业;简化并下放部分森林采伐的设计、审批、验收等管理事权,将采伐限额直接落实到小班、到农户,既方便了农户,又避免了暗箱操作。到目前,本溪市在村民代表全程参与的情况下,已编制完成了115个村的森林经营方案和产业发展规划。二是规范森林资源流转。

2010年4月1日,《本溪市森林资源流转条例》颁布施行。《条例》规定:林权所有者依法取得的森林资源在承包期内,在不改变林地用途的前提下,可以依法、自愿、有偿地以转包、出租、转让、入股、抵押、租赁、继承或者其他方式进行流转。森林资源流转必须坚持农民集体决策,森林资源属于村民集体所有的,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2/3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属于村民小组所有的,须经村民小组2/3以上村民同意。

三是切实增强林业服务能力。本溪市建立了4个林业综合管理服务中心,增加编制12个,为林农提供林权登记、信息、法律、政策、技术等项服务。2009年,本溪市政府下发文件,将本溪县、桓仁县乡镇林业站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并且专门出资为每个乡增配一名林业经营技术员,重点村每村配备一名技术员。

为进一步支持和方便林农发展林业,本溪县准备在东营坊乡、碱厂、清河城等几个大的乡镇建立林业综合服务分中心。四是加强林业社会化服务。本溪市按照民办、民营、民受益及产权明晰、林农自愿、适度规模、相对集中的原则,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为指导,引导林农在地块相连或相邻、林分状况接近、便于统一经营的前提下,以流域、林班为单位,组建了202个新型林业合作经济组织。

组织林农自发组建林木种苗花卉、中药材、干坚果、食用菌、科学营林等各类协会99个。这样,有效地解决了分散经营闯市场难的问题。五是建立林业融资体系。

2006年,本溪市在辽宁省率先开展林权抵押贷款工作,对林农发展林业进行50%贷款贴息,盘活了森林资产,拓宽了林业融资渠道,为林业发展注入了活力。到2010年上半年,全市林权抵押贷款额达2.2亿元。同时完善公共财政支持制度。

市、县两级财政整合资金建立了林业发展基金,集中对林改后林农发展林业给予补助。2006年以来,本溪市整合水土保持、流域治理、农业综合开发等方面资金5亿元,优先用于林业重点工程及林业产业项目补贴。

六是强化林业科技支持。本溪市先后投资500多万元开展数字林业建设和全市森林生态效益评估项目的研究。在全省率先开展了网上办证业务,现已办理运输证1000多份,发放林木采伐证1300多份。

在网上还开辟专家服务热线,对林农咨询的技术问题进行及时解答,并开展了十万林农致富科技下乡行动。本溪市经过5年来的改革,在林木资产资本化、林业经济市场化、经营管理规范化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目前,为适应现代林业发展的需要,满足农民营林、发展林业经济的需求,本溪市还在不断探索,向着逐步形成集体林业的良性发展机制,实现资源增长、农民增收、生态良好、林区和谐的更高目标迈进。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动本溪市经济社会各方面的发展与进步本溪林改革成效巨大、影响深远,它是农村生产关系一次大的变革,极大地推动了本溪市经济社会各方面的发展与进步。

主要表现在5个方面:(一)农民造林积极性高涨,生态建设得到根本好转林权改革从根本上确立了农民在经营中的主体地位,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群众造林的积极性:由过去要我造林变成现在我要造林;由过去集体统一造林变成现在千家万户争先造林;由过去单一林种、单一树种造林变成多林种、多树种造林,积极发展以红松为主的果材兼用林和以落叶松为主的速生工业原料林,造林质量和数量连创新高。林改5年来,本溪市每年造林超过20万亩,是林改以前的2倍多;到2009年底,全市有林地面积945万亩,比林改前增长了2.1%;森林覆盖率达到74.5%,增加2.5个百分点。本溪县从2005年至今,全县每年造林面积超过10万亩,累计造林55万亩,其中非公有制造林占80%以上,相当于林改前10年的总和。

调研中,我们坐车从本溪市到本溪县,再到桓仁县,一路看到公路两边、河滩、荒山荒地都种上了树,几乎看不到裸露的土地。植树造林的直接好处是生态环境发生了变化。

在桓仁县铧尖子镇川里村考察时,村里干部和村民都反映,1995年该村发过一次洪水,全村农田被冲毁得不成样子,2010年6月25日大洪水,规模历史罕见,但由于植被得到保护,农田和农民财产没有任何损失。(二)农民收入持续增加,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加快通过林改,农民不仅获得了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还学会了把山当田耕、把树当菜种,山地真正成为农民增收致富的金山。

桓仁县2009年农民人均林业收入达3914元,占其纯收入的60%以上,比2004年的1650元增加了2264元,年增长14.7%。林改后,本溪县林业经济以每年30%的速度递增,2009年林业产值43.8亿元,比改革前的2005年增长2.4倍。农民人均涉林收入4560元,比2005年翻了5番,占农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由40%提高到60%。到2009年,本溪市有30万农民从事林地经济开发。

这一年,全市农民人均涉林收入4018元,比2006年增长53%,占农民年人均纯收入的60%。桓仁县铧尖子镇川里村老农罗胜春风趣地说:林改是好事,解决了农村劳动力的就业问题,好吃懒做的少了,植树造林的多了,光棍汉为了解决养老问题也栽树了,林改后农民收入增加了,小伙娶得起媳妇了,现在姑娘去相亲,主要看男方家有多少林子。(三)林业产业迅速发展,新型林业经济合作组织方兴未艾林改后,本溪农民从只盯着林木生长,转变为林上培养果实、林下栽参种药、林地养殖林蛙的立体开发、综合利用,林业产业化经营发展迅猛。

据统计,全市林改后涌现出年林业收入超10万元的专业户16000户,占农户总数的10%以上。其中,收入或储量价值超百万元的3000多户,超千万元的120户。全市已培育中药材、干鲜果品、山野菜和木材深加工企业103家,其中年产值超5000万元的王城饮品、龙宝参茸等龙头企业12家。全市已有二棚甸子镇摇钱树村、东营房乡南营房村等林业百万元户专业村5个,林业合作社202个,产业协会99个。

本溪县林改五年来,累计发展林业产业项目90万亩,其中林下参20多万亩,建成百亩以上各类示范园和标准园900个、综合示范小区39个。桓仁县林改5年来,林业产业的发展规模翻了一番。目前,全县共发展干坚果经济林78.3万亩、中药材49.6万亩、山野菜11.1万亩;栽植落叶松、杨树等速生工业原料林85.5万亩;全县封沟养蛙716条,放养面积300万亩,参与农户749户,年产商品蛙6000万只;每年发展林业种苗4000亩左右。本溪市的林业产业已经向规模化、集约化发展,为全市30多万林农开辟了一条不砍树、少砍树也能致富的新路子。

值得引起重视的是,在本溪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出现的202个林业合作社,在林木经营、林果经营和发展林下产业、林产品加工等林业产业链的各个环节,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本溪市2007年各林业专业合作社平均收益44.13万元,人均5253元;2008年平均收益77.09万元,人均9177元,比上一年增加74.70%;2009年平均收益为104.59万元,人均12451元,比上一年增加35.68%。合作经济组织的出现,不仅破解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广大农民因分散经营林地而势单力薄、缺乏规模效益,难以进入市场竞争的难题,而且在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和带动弱势群体共同走向富裕等方面开始发挥重要的作用。

(四)农村社会更加民主和谐,党在农民群众中的威信得到巩固提高林改后,农民的资源保护意识普遍增强,他们把承包的山林作为自己的资产,精心管护,看好自家山,管好自家林已成为农民的自觉行为,家家都是护林队,人人都是护林员,乱砍滥伐、盗伐林木现象减少了。桓仁县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加大监管力度,实行林权所有者、护林员、巡逻队三级管护机制,进一步明确了管护职责,保证了全县森林资源安全。林改后,该县林业案件比以往同期下降50%以上。

本溪县在林改中,依据相关法律和政策,通过巩固、完善、提高等措施,对群众普遍关注的山林权属纠纷、山林流转不规范的问题进行了调处、解决,消除了过去遗留的无主山、大户山等群众关注的历史遗留问题。主体改革中梳理出30多个共性问题,50余个个性问题得到了有效化解,案件解决率达到95%。林改后,连续5年未发生重特大毁林案件和森林火灾。历史遗留的小开荒问题也得到有效解决,全县利用两年时间完成小开荒治理1.7万亩,相当于新增加1.7万亩的森林。

同时,林改后,村干部从直接管理林子,转变为引导农民营林、发展林业经济,涉林腐败从源头得到遏制,干群关系不断融洽,村党组织和村干部在群众中的威信明显提升,农村社会呈现和谐景象。(五)依托森林资源优势,推动本溪市资源型产业向生态化、低碳化产业转型升级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成功实践,为本溪市由资源型产业向生态化、低碳化产业转型升级创造了十分有利的条件。以钢铁之城而闻名的本溪市,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基础上,按照国家对产业转型、节能减排的要求,充分发挥森林资源优势,逐步由钢铁、煤炭、水泥3个主导产业转到以林业为主体的生物医药、食品饮品和旅游产业上来。

在向生物医药产业转型中,形成了以林下中药材为依托建立的生物医药基地,好护士、龙宝、天津的天士力、南京的南药集团、北京的北药集团、沈阳的东药集团以及辽宁成大等企业,都在本溪投资三四十亿元建设生物医药产业。在向食品饮品产业转型中,依靠葡萄种植,引进了王朝酒业、张裕酒业、加拿大米兰酒业;依靠果品种植,引进了汇源、王城V8等果品加工企业。

在向旅游产业转型中,目前本溪有以林业为主体的旅游度假区5个,省级以上的森林公园8个,以森林旅游为主的农家乐1万多个。仅本溪县一个县的森林游游区总面积就高达20多万亩,年收入超过3亿元,接待游客50万人次,带动林农就业1万多人。在向林水产业转型中,丰富的森林涵养了充足的水源,本溪市的水在辽宁省储藏量最多,一是供给辽宁中部7个城市,每年调水18亿吨;二是发展水电,桓仁县水电站28个,本溪县水电站30多个。

目前本溪市正在研究进一步将丰富的水资源培育成产业。在向林木加工产业转型中,壮大涉林龙头企业,拉长产业链条,增加产业附加值。

本溪市由资源型产业向生态化、低碳化产业转型升级,为实现人与自然、经济与社会和谐发展、推进资源性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夯实了基础。三、为在全国进一步推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提供了极其宝贵的经验本溪市在探索中进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取得了许多宝贵经验。2006年以来,辽宁省13个市全部到本溪学习,外省有40多个市到该市考察学习。(一)四级书记抓林改是林改成功的关键市、县都将林业作为本溪第一特色,在组织领导、工作安排、政策支持等方面进行强有力的组织领导。

林改期间,本溪、桓仁两县的县委书记每年50%的时间抓林业,在成立林业综合服务中心中解决机构、编制问题,在林业工作站建设上解决经费问题,在林农发展林地经济中积极协调金融部门解决林权抵押贷款及技术、市场等发展难题。本溪县把县委书记、乡镇党委书记和村支部书记作为林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求乡镇党委书记和村支部书记在工作中做到六个亲自:一是亲自主持召开各类林改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林改工作;二是亲自主持会议研究各村实施方案的制定,对各村改革中遇到的问题,逐个进行梳理,边研究、边修改、边整理;三是亲自参加各村村民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对村民提出的各类问题当场给予解答;四是亲自审查各村上报的林改方案,并审核修改各村林改实施方案;五是亲自带领评估小组成员上山指导划分承包地块;六是亲自帮助农户落实林业产业项目。在林改过程中,村支两委基层组织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他们直接面对农民群众。

无论在林改政策的宣传和发动,林改工作的进行,以及农民在营林、发展林业经济等诸多方面,都紧紧依靠基层组织。(二)因地制宜,探索多种改革模式,是林改成功的重要前提本溪林业有3个特点:一是集体林和公益林比重较大,分别为844万亩和784万亩,分别占有林地的86%和80.5%。

这标志着本溪是重点集体林区,也意味着如果对公益林不进行改革,本溪将无林可改。二是林木生长周期较长。三是林地开发利用空间巨大。同时,南北方在公益林和商品林两林划分比例、林木生长周期、改革开放以来林权改革现状等方面存在的差异,也决定了本溪林改决不能照抄照搬其他省(区)模式,而要因地制宜开展改革。

因此,本溪林改革突出了自己的特色,走出了一条自己的路子:将重点放在林地上,通过改革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大力发展林地经济;改革的对象不局限于商品林,而扩大到一般、重点生态公益林;改革的模式不搞一刀切,而是多种多样,多林村以家庭承包经营为主,少林村以竞价承包为主;改革的任务除了将现有集体统一经营的山林分包到户外,还着手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既抓好主体改革,又研究配套改革。正因为制定的政策适合当地的实际、符合群众的意愿,林改才得以顺利开展。(三)充分相信和依靠群众,是林改成功的基础在林改中,本溪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改革内容、程序、方法、结果四公开,实现全过程阳光操作,切实维护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桓仁县的经验是开好三会:一是开好村两委班子会议。

通过会议加强村领导对改革工作的重要认识,掌握林改的方法、步骤;成立林改小组和评估小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迅速地开展林改工作。二是开好村民代表大会。

召开由村民代表、党员、居民组长等人员参加的大会,讨论研究本村林业改革的总体构想,对林权归属、合同确认、改革方法等进行表决。三是开好各组村民会议。主要是开展宣传发动、充分了解群众对以往林权调整情况的意见和本次林改的意愿。调查村组林权、合同情况。

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林改小组拟定林改实施方案,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对实施方案进行讨论审议。2/3代表赞同后,形成会议决议并进行公示。本溪县的做法主要是:召开各类村民会议,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同时注意处理好三个关系:处理好多数群众利益和保护少数群众合法权益的关系;处理好政府引导与群众民主决策的关系;处理好村组集体和村民利益的关系。正是由于相信和依靠群众,本溪县各村的林改方案村民代表大会通过率达95%以上。

(四)将林权改革和发展林地经济结合起来,兴林富民,是林改成功的重要条件林改之初,本溪市就提出衡量改革成功与否的两条根本标准:一是有利于森林资源增加,二是有利于农民增收。本溪林改一直坚持两手抓,一手抓森林资源保护,一手抓产业经济发展。不是一分了之、一包了之,而是引导广大农民发展林下产业,实现不砍树也能富。

在林改中,各级政府部门积极支持农民发展林业产业:一是积极帮助农民规划产业发展项目,所有乡镇结合实际全部制定了林下产业发展规划,全市培育形成了以速生丰产林、干坚果经济林、林地药材、山野菜为主体的七大林业产业。二是各县区都制定政策,鼓励农户发展林地经济。本溪县通过党员干部与农户开展双结双带、农民自有资金投入、小额贷款及争取上级产业发展启动资金等办法,为农民发展产业提供资金支持。桓仁县对在林下栽植红松、种植中药材、山野菜的给予苗木补贴。

三是搞好技术指导和服务。市林业局印制了一套6册共2.5万本林业实用技术丛书,免费发到基层和农民手中。这些措施有力推动了林业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林农从经营森林中得到了实惠,更加促进了森林资源的保护管理,林地真正成为广大农民发家致富的第二块责任田。(五)坚持依法办事、规范操作,是林改成功的重要保证林权改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影响时间长,只有依法办事,规范操作,才能确保林改取得成功,不走弯路。

本溪市林改始终坚持以《农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为依据,在保持政策连续性和巩固、完善以往改革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在具体实施中,落实和完善自留山政策;落实好谁造谁有政策;在保持承包山、承包合同连续性的基础上,进一步明晰产权;对改革之前所签订的合同,依法进行审查、认定,分别情况,采取不同处理办法,依法给予确认、完善或无效认定。本溪县每个村在林改中都力争做到以下6个操作步骤:一是认真做好宣传和培训,二是扎实开展调查摸底,三是精心制定林改方案,四是依法阳光现地操作,五是依法签订林改合同,六是规范林改档案管理。

本溪市林业局在试点工作中共梳理出近30个问题,经过反复研究讨论,拿出了既符合政策、又符合村情林情的处理意见。同时,建立市、县两级林权纠纷联席会议制度,积极组织林业、信访及公检法等部门,对历史遗留的涉林纠纷、争议案件进行全面调处。

据不完全统计,林改后全市共解决林权纠纷3013起,调处面积15.83万亩,纠纷调处率达99.6%,维护了农村的和谐和稳定,保证了林改的顺利进行。四、对深化本溪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几点思考为了巩固林改成果,2010年7月2日,本溪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快现代林业发展的决定》,计划用3年时间,通过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完善各项配套制度,基本建立政策完善、服务健全、管理规范、经营科学的集体林业良性发展体制机制。现在,本溪的林改正在向深层次发展,在改革过程中还有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我们在调研时,干部和群众反映,主要有以下几个难题:林业管理体制和服务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农民发展林业缺资金、缺技术;森林采伐、经营权方面的配套改革措施有待进一步落实;林木专业合作社有待规范。调研组认为,解决这些问题,必须继续推进改革,进一步健全各项制度。(一)进一步改革林业管理体制林改前,林业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能是营林、护林,面对的主要是森林。

林改后,林地承包到户,林业部门要与千家万户打交道,面对的主要是农户,既有营林、护林的问题,又有林地经营的问题,也就是说,要解决怎样更好地为农民群众服务的问题。这就需要各级林业部门适应林业改革发展的新形势,切实转变职能,把工作重心转移到行政执法和公共服务上来。(1)应建立林改工作的长效机制,成立林改专职机构,增加编制,划拨经费。

(2)改革乡镇林业站管理体制,实行乡镇林业工作站的人员归县垂直管理,并将经费纳入县(区)财政预算,彻底解决其人事、经费、制度等方面的问题。(3)建立和完善集林权保护、审批服务、林权交易、林产品展示、信息发布、资源流转、林权抵押为一体的多功能综合性服务中心,为林农搭建便捷的服务平台。(4)加强林农的技术培养工作,形成完善的林业技术推广体系,加大对林业的科研力度,在科研项目中应以林果为主。

(二)加强财政金融支持林业的制度建设林改后,农民在植树造林、发展林业经济的过程中,遇到无资可贷、无物可抵、缺乏资金的困难。怎样解决?主要还是靠政府支持、社会融资、农民出资这3种方式。路径有四:一是进一步拓展林权抵押贷款业务,扩大贷款抵押范围、延长贷款期限,放宽对贷款林种、树种、林龄的限制,简化贷款程序。二是成立森林资源抵押贷款担保公司,为方便林权抵押贷款创造条件。

三是启动森林资源国家政策性保险改革,分批分期把国有林场人工中幼林和集体林参加政策性森林保险。四是进一步完善支持林业发展的公共财政制度,对森林抚育、林业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合作经济组织建立等给予财政补贴;对涉林龙头企业扩大生产规模、规模型林产品市场建设和林权抵押贷款进行财政贴息;逐步提高公益林的生态补偿标准。(三)加强科学营林,完善林木采伐管理制度针对营林、采伐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为减少林农在营林、发展林地经济中是盲目性,应推行依据森林资源状况和森林经营技术规程,以村(少林地区以乡)、林业合作经营组织或私营林场为单位,科学编制森林经营方案。要切实制定好林木生长和采伐相结合的政策,采伐限额的分配实行公示制,以5年为期限,将采伐限额一次性分解落实到小班,落实到林权所有者,用森林经营方案科学指导林业生产。

进一步放活商品林特别是人工商品林经营,取消消耗类型和出材量控制,对年度木材生产计划实行备案制。在一个编限期内,年采伐限额应允许结转使用。(四)推进林业产业发展,培育健全林业合作组织,巩固和扩大林改成果本溪林改5年来,涌现出一大批林业产业大户,产生了很好的示范效应,应该坚持现行政策的长期和稳定,继续让利于民,培育一大批有示范带动作用的产业典型,并建立林业产业协会,指导林业产业的发展。

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调研组在调查中了解到,虽然地方政府不提倡、不赞同、不支持农民流转承包到户的森林资源,但还是有农户出售林地,又成为无林户。所以,在林改后怎么使农户尽量不流转森林资源,还是一个重要课题,出路在于组织林木专业合作社,重走联合之路。

实践证明,本溪林改不仅对农村生产发展、解决就业、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文明建设,对产业转型和节能减排,乃至对生产关系、生态关系和社会关系的和谐发展等方面,都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这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实践,代表了全国农村林业的发展方向,是全国林改当之无愧、名副其实的一面鲜亮旗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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